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,10月1日—7日放假,共7天。其中,1日、2日、3日为法定假日,将9月29日(星期六)、30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(星期四)、5日(星期五);10月6日(星期六)、7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9月29日、30日上班。
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室